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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勃:
商鞅深信人民都是笨蛋,如果有谁不幸不是笨蛋,那就有必要将他变成笨蛋。
不妨回到辕门立木的那个故事。除了立信之外,这事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
很明显,把木头从南门搬到北门,这个行为很无聊。就是确实有搬的必要,雇一个劳动力也怎么都花不到五十金。你这是扰乱劳务市场,也不符合供求关系价值规律嘛。
但商鞅硬是立刻兑现了五十金,这是告诉了大家:只要是新法规定的事,不管多么无聊多么荒诞不经,提出质疑是没有意义的,相反,照着做,总有好处。
服从就能获益,也许大多数人确实会选择服从。——但绝不是所有的人。
不妨假设一下,假如当时在场的是墨子或者孟子,他会不会搬?
肯定不会。这二位虽然彼此观点极端冲突,但在这个问题上是一致的:就是他们都爱讲“义利之辨”。搬木头这个莫名其妙的行为,无义可言,则对这点利,我当然是“不动心”的。
如果是庄子呢?
也不会。庄子会说,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搬就是不搬不搬就是搬赏五十金就是不赏五十金不赏五十金就是赏五十金你折腾你的我还是梦蝴蝶去吧。
再比如是范蠡、猗顿的这样的大富豪,他们会不会搬?
更加不会了,五十金他们根本瞧不上,要是心血来潮,说不定还会拿出一百金来跟那个要搬木头的小伙子说:“这个给你,别搬了!”
凡此种种,都表明了一个简单的事实:人民有钱,有智慧,有独立的人格,都可能导致一个后果,就是不够听政府的话。
有道之国,务在弱民。商鞅差不多是把国家和人民当作两个对立的概念在使用的,而国家利益和君主利益,则基本可以认为是同义词。人民,是达成国家、君主利益的工具,这个工具要好用,其本身的利益,越小越好。
商鞅当然也说过几句如“法者所以爱民也”,“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之类的话,但结合他的其他言行看,只能认为这是在搞宣传随口说说。——变法十年,有百姓称道新法好,商鞅就判定这些人都是“乱法之民”,统统流放到边地。不允许老百姓有自己的判断到这个地步,总不好说这是“爱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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